單位消防安全評估辦法!哪些單位應進行消防安全評估?消防安全評估流程怎樣?
作者: 發(fā)布時間:2024-10-26 11:15:12點擊:3840
為規(guī)范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以下簡稱重點單位)消防安全評估行為’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控制重點單位火災風險,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條例》《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guī)定》(應急管理部令第7號)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是指經(jīng)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機構依法確定、發(fā)生火災可能性較大以及發(fā)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者財產(chǎn)損失的單位。本辦法所稱消防安全評估是指重點單位以法律法規(guī)和技術標準為依據(jù),對本單位基礎設施和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分析,查找問題和隱患,出具單位消防安全狀況和火災危險性評估結論,并提出整改意見和改進對策。(一)重點單位每年度至少開展一次消防安全評估,有條件的重點單位可自行組織開展消防安全評估。重點單位對評估結果的真實性和有效性負責。(二)重點單位可以依法委托符合從業(yè)條件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開展消防安全評估。從事消防安全評估服務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應當對委托單位做出客觀真實、科學公正的記錄、評估,出具書面評估報告’并對評估結論承擔責任。(三)縣級以上消防救援機構負責對消防安全評估工作實施監(jiān)督管理。(四)鼓勵和推動消防安全評估納入單位信用評級體系建設和火災公眾責任保險。(五)消防安全評估包括建筑消防合法性和使用情況、建筑防火、消防設施及器材、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和消防安全管理、撲救初起火災能力、消防教育培訓等六個方面的內容。評估結果分為“好、一般、差”三個等次,評估綜合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為“好’’’90分以下70分及以上的為‘‘一般’’’70分以下的為‘‘差’’。重點單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評估結果直接評定為“差”。(六)單位的消防安全狀況因消防法規(guī)和消防技術標準修訂導致不符合現(xiàn)行消防法規(guī)和消防技術標準的,應按照法不溯及以往的原則進行評判,并在評估記錄和評估報告中說明。(七)建筑消防合法性和使用情況方面占評估總分的百分之十,根據(jù)被評估單位實際情況作描述性說明’包括建筑消防合法性、建筑使用功能一致性等內容。(八)建筑防火方面占評估總分的百分之二十’包括總平面布局、平面布置、防火問距、消防車通道、消防登高操作場地、防火分區(qū)設施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及保持情況’建筑安全疏散樓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煙分區(qū)設置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及完好有效情況。(九)消防設施及器材方面占評估總分的百分之二十五,包括按照
、地方、行業(yè)標準設置消防設施及器材、消防安全標志情況’自動消防設施定期檢測、維護保養(yǎng)情況’消防設施器材完好有效情況,消防控制室設置及正常運行情況等內容。(十)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和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占評估總分的百分之二十五,包括落實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和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特殊工種人員持證上崗,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落實崗位消防安全職責,使用‘‘消防自主管理’’應用,組織開展定期防火檢查、日常防火巡查情況’消除火災隱患情況’電器產(chǎn)品、燃氣用具的安裝、使用及其線路、管路的敷設、維護保養(yǎng)、檢測情況,明火作業(yè)審批、現(xiàn)場看護情況等內容。(十一)撲救初起火災能力方面占評估總分的百分之十,包括依法建立專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微型消防站情況,開展執(zhí)勤訓練情況’裝備器材配備情況等內容。(十二)消防教育培訓方面占評估總分的百分之十,包括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專職消防人員接受消防培訓情況,職工崗前消防安全培訓情況’每年定期組織職工進行消防培訓情況,職工懂得基本消防常識、會查改本崗位火災隱患和撲救初起火災、會疏散逃生情況’消防安全‘‘三提示’’宣傳情況’制定本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及定期演練情況等內容。(十三)單位積極響應
政策,采取以下技術或手段并取得一定成效,評估時應當予以加分:3.單位采用消防遠程監(jiān)控聯(lián)網(wǎng)、智慧消防等物聯(lián)網(wǎng)技術且運行正常,按照規(guī)定將信息實時傳輸至全省統(tǒng)一的消防數(shù)據(jù)應用平臺;(十四)消防安全評估采用現(xiàn)場檢查、設備測試、資料查閱、網(wǎng)絡查詢、人員詢問等方式進行。(十五)從事消防安全評估服務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應根據(jù)評估項目需要成立有以下人員組成的評估項目組:1.機構技術負責人1名,應為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負責技術審校把關;2評估項目負責人1名,應為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負責項目技術把關;3.其他評估人員應為注冊消防工程師或者取得中級技能等級以上消防設施操作員
職業(yè)資格證書的人員。1.收集匯總單位有關消防安全的各種文件資料、記錄;3.結合檢查計分情況分析存在問題可能導致火災事故發(fā)生的情形,確定危險程度’得出評估結果;4.根據(jù)評估結果,提出降低或控制火災風險的安全對策與措施,形成評估報告。(十七)采取自行評估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具備以下條件:1.單位至少1名在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為注冊消防工程師;2.不少于2名在職員工取得中級技能等級以上消防設施操作員
職業(yè)資格證書。(十八)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采取自行評估應按照以下程序進行:1.組織制定消防安全評估工作方案’對工作任務、工作目標、工作期限、工作人員及分工等做出安排;2.組織相關人員逐項檢查評估內容,按照評估標準計分;3.結合檢查計分情況分析存在問題可能導致火災事故發(fā)生的情形,確定危險程度,得出評估結果;4.根據(jù)評估結果,提出降低或控制火災風險的安全對策與措施,形成評估報告;5.及時整理評估資料,建立項目評估檔案,留存?zhèn)洳椤?/span>(十九)消防安全評估報告應包括單位概況及消防安全基本情況、評估要求、評估組人員組成、評估內容、存在問題、評估結論、降低或控制火災風險的安全對策與措施、落實整改措施和改進對策等項目。(二十)實施評估的操作規(guī)程及檢查方法參照《單位消防安全評估》(XF/T3005)·(二十一)重點單位應當按照規(guī)定組織開展消防安全評估。消防救援機構應定期對重點單位開展評估情況進行抽查,對評估結果進行研判,實施動態(tài)監(jiān)督。(二十二)對未按規(guī)定開展消防安全評估的重點單位,消防救援機構應當采取提高消防監(jiān)督檢查頻次、配合媒體做好輿論監(jiān)督、納入消防行業(yè)信用評級因素等措施督促其落實消防安全評估要求。(二十三)重點單位自行組織的消防安全評估結果為“好’”的,消防救援機構可以降低相應的消防監(jiān)督檢查頻次;連續(xù)三年評估工作符合要求,措施到位的,評估結果可以作為當年度消防監(jiān)督檢查的依據(jù)。評估結果為“差’’的,消防救援機構可以提高相應的消防監(jiān)督檢查頻次;對連續(xù)三年評估工作不符合要求的,要采取掛牌督辦、約談單位主要負責人、配合媒體做好輿論監(jiān)督等措施督促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職責。(二十四)重點單位委托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實施評估的,評估結果為“好’’的’消防救援機構可以降低相應的消防監(jiān)督檢查頻次,評估結果可以作為當年度消防監(jiān)督檢查的依據(jù);評估結果為‘‘差’,的’消防救援機構可以提高相應的消防監(jiān)督檢查頻次’督促其整改。(二十五)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在從事消防安全評估活動中,不得有下列行為:1.不符合從業(yè)條件’擅自從事評估業(yè)務;2.冒用其他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名義從事評估業(yè)務;4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禁止的其他行為。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從業(yè)人員應當具備相應從業(yè)資格,依照法律法規(guī)、技術標準和職業(yè)準則開展評估業(yè)務,并對服務質量負責。(二十七)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的行為’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二十八)除重點單位以外的其他單位開展消防安全評估參照本《辦法》執(zhí)行。本《辦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文件規(guī)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按本《辦法》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