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常閉式防火門未保持關(guān)閉如何處罰?
作者: 發(fā)布時間:2024-12-20 15:57:52點擊:1524
第六十條 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一)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的配置、設置不符合
標準、行業(yè)標準,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2《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第六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機構(gòu)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一)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tài)、在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的。第五十七條 人員密集場所的疏散通道、樓梯間及前室的門,未按規(guī)定保持常閉,或者不能保證在火災時自動關(guān)閉的,責令改正,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第七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三條
款、第三十八條、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第四十六條
款、第五十八條
款、第六十一條第二款、第三款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消防救援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以罰款:(一)公眾聚集場所營業(yè)期間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tài),或者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的。單位有前款
項、第三項、第五項情形之一的,可以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5)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tài)或者閉門器損壞,不超過1處的。(二)初次違法,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情形(不適用于消防安全違法行為舉報投訴的核查處理):13 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tài)或閉門器損壞,不超過3處,且不影響系統(tǒng)功能的。“初次違法”主要是指當事人在2個自然年內(nèi),同一場所或者單位內(nèi)
次有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及時改正”是指自檢查或者發(fā)現(xiàn)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nèi)整改完畢的。3《上海市消防領(lǐng)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清單》一、下列輕微違法行為,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一)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
款第(二)項的下列情形:5 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tài)或者閉門器損壞,不超過3處的。上述第(一)至(六)項不予行政處罰的情形,不適用于生產(chǎn)、儲存、經(jīng)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4《遼寧省消防安全領(lǐng)域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清單》一、下列輕微違法行為,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一)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
款第二項的下列情形:5 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tài)或者閉門器、順序器損壞,不超過3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