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消防支隊處罰47家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行業(yè)巨頭上榜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加強對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的監(jiān)督管理,督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落實責任,規(guī)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執(zhí)業(yè)行為,維護消防技術服務市場秩序,廣州市消防救援支隊現(xiàn)將2024年監(jiān)督檢查中發(fā)現(xiàn)存在違法行為被行政處罰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進行集中曝光。
1、廣州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機構不具備從業(yè)條件從事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活動,被消防救援機構依法給予行政處罰1次。
2、廣東達*建設科技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因機構不具備從業(yè)條件從事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活動,被消防救援機構依法給予行政處罰1次;因機構出具的書面結論文件未經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簽名、蓋章,或者未加蓋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印章,被消防救援機構依法給予行政處罰1次。
3、廣州耀*工程有限公司廣州三分公司。因機構出具虛假文件,被消防救援機構依法給予行政處罰1次;因機構出具的書面結論文件未經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簽名、蓋章,或者未加蓋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印章;承接業(yè)務未依法與委托人簽訂消防技術服務合同,被消防救援機構依法給予行政處罰1次。
4、廣東*邦消防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因機構出具虛假文件,被消防救援機構依法給予行政處罰1次。
5、廣東*昊消防技術有限責任公司。因機構出具虛假文件,被消防救援機構依法給予行政處罰1次。
6、廣東捷*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因機構出具虛假文件,被消防救援機構依法給予行政處罰1次。
7、廣東智*工程有限公司。因機構不具備從業(yè)條件從事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活動,被消防救援機構依法給予行政處罰1次。
8、廣東華*檢測中心有限公司。因機構出具虛假文件,未設立技術負責人、未明確項目負責人;因機構出具的書面結論文件未經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簽名、蓋章,或者未加蓋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印章,被消防救援機構依法給予行政處罰1次。
9、金*科技有限公司。因機構出具虛假文件,被消防救援機構依法給予行政處罰1次。
10、廣州市舒*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因機構出具虛假文件,被消防救援機構依法給予行政處罰1次;因機構未設立技術負責人;出具的書面結論文件未經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簽名、蓋章,或者未加蓋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印章,被消防救援機構依法給予行政處罰1次。
11、廣東新*硯鎮(zhèn)江消防檢測有限公司。因機構指派無相應資格從業(yè)人員從事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活動,被消防救援機構依法給予行政處罰1次。
12、廣東銘*消防機電工程有限公司。因機構指派無相應資格從業(yè)人員從事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活動,被消防救援機構依法給予行政處罰1次。
13、廣州沃*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因機構指派無相應資格從業(yè)人員從事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活動,被消防救援機構依法給予行政處罰1次。
14、廣東永*消防安全技術有限公司。因機構出具的書面結論文件未經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簽名、蓋章,或者未加蓋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印章,被消防救援機構依法給予行政處罰1次。
15、廣東岳*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因機構未設立技術負責人、未明確項目負責人;出具的書面結論文件未經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簽名、蓋章,或者未加蓋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印章,被消防救援機構依法給予行政處罰1次。
16、廣東粵*消防維保檢測有限公司。因機構未公示收費標準等事項;未建立或者保管消防技術服務檔案;未明確項目負責人;出具的書面結論文件未經項目負責人蓋章,被消防救援機構依法給予行政處罰1次;因機構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檢測機構未按規(guī)定要求在經其維護保養(yǎng)的消防設施所在建筑的醒目位置上公示消防技術服務信息的,被消防救援機構依法給予行政處罰1次。
17、廣州市安*消防水電工程有限公司。因機構未設立技術負責人、未明確項目負責人;出具的書面結論文件未經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簽名、蓋章,或者未加蓋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印章,被消防救援機構依法給予行政處罰1次。
18、廣州華*消防有限公司。因機構未設立技術負責人、未明確項目負責人;出具的書面結論文件未經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簽名、蓋章,或者未加蓋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印章,被消防救援機構依法給予行政處罰1次。
19、廣州市東*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因機構未設立技術負責人、未明確項目負責人,出具的書面結論文件未經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簽名、蓋章,或者未加蓋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印章,被消防救援機構依法給予行政處罰1次;因機構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檢測機構未按規(guī)定要求在經其維護保養(yǎng)的消防設施所在建筑的醒目位置上公示消防技術服務信息,被消防救援機構依法給予行政處罰1次;因機構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檢測機構的項目負責人或者消防設施操作員未到現(xiàn)場實地開展工作,被消防救援機構依法給予行政處罰1次。
20、廣東華*電氣消防安全檢測有限公司。因機構未明確項目負責人,被消防救援機構依法給予行政處罰1次。
21、廣東宏*智慧消防技術有限公司。因機構未明確項目負責人,出具的書面結論文件未經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簽名、蓋章,被消防救援機構依法給予行政處罰1次。
22、廣東科*消防質量檢測有限公司。因機構未明確項目負責人,被消防救援機構依法給予行政處罰1次。
23、廣東穗*建設科技有限公司。因機構未設立技術負責人、未明確項目負責人,被消防救援機構依法給予行政處罰1次;因機構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檢測機構的項目負責人或者消防設施操作員未到現(xiàn)場實地開展工作,被消防救援機構依法給予行政處罰1次。
24、廣州路*消防裝飾有限公司。因機構未設立技術負責人、未明確項目負責人,被消防救援機構依法給予行政處罰1次。
25、廣州市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因機構未設立技術負責人、未明確項目負責人,被消防救援機構依法給予行政處罰1次。
26、廣東誠*時代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因機構未設立技術負責人、未明確項目負責人,未公示營業(yè)執(zhí)照、工作程序、收費標準、從業(yè)守則、注冊消防工程師注冊證書、投訴電話等事項,被消防救援機構依法給予行政處罰1次。因機構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檢測機構未按規(guī)定要求在經其維護保養(yǎng)的消防設施所在建筑的醒目位置上公示消防技術服務信息,被消防救援機構依法給予行政處罰1次。
27、廣東安*建設發(fā)展有限公司。因機構未設立技術負責人、未明確項目負責人,被消防救援機構依法給予行政處罰1次。
28、廣州市東*建設有限公司。因機構未設立技術負責人、未明確項目負責人,被消防救援機構依法給予行政處罰1次。
29、廣州湘*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因機構未設立技術負責人、未明確項目負責人,被消防救援機構依法給予行政處罰1次。
30、廣州市鋒*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因機構未設立技術負責人、未明確項目負責人,被消防救援機構依法給予行政處罰1次。
31、廣東偉*消防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因機構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檢測機構的項目負責人或者消防設施操作員未到現(xiàn)場實地開展工作,被消防救援機構依法給予行政處罰1次。
32、廣州子*消防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因機構未公示營業(yè)執(zhí)照、工作程序、收費標準、從業(yè)守則、注冊消防工程師注冊證書、投訴電話等事項,被消防救援機構依法給予行政處罰1次。
33、廣州市田*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因機構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檢測機構未按規(guī)定要求在經其維護保養(yǎng)的消防設施所在建筑的醒目位置上公示消防技術服務信息,被消防救援機構依法給予行政處罰1次。
34、廣州粵*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因機構出具的書面結論文件未經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簽名、蓋章,或者未加蓋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印章;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檢測機構未按規(guī)定要求在經其維護保養(yǎng)的消防設施所在建筑的醒目位置上公示消防技術服務信息,被消防救援機構依法給予行政處罰1次。
35、廣東碧*機電工程有限公司。因機構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檢測機構未按規(guī)定要求在經其維護保養(yǎng)的消防設施所在建筑的醒目位置上公示消防技術服務信息,被消防救援機構依法給予行政處罰1次。
36、廣州天*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因機構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檢測機構未按規(guī)定要求在經其維護保養(yǎng)的消防設施所在建筑的醒目位置上公示消防技術服務信息,被消防救援機構依法給予行政處罰1次。
37、廣東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因機構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檢測機構未按規(guī)定要求在經其維護保養(yǎng)的消防設施所在建筑的醒目位置上公示消防技術服務信息,被消防救援機構依法給予行政處罰1次。
38、廣東藍*建設有限公司。因機構出具的書面結論文件未經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簽名、蓋章,或者未加蓋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印章,被消防救援機構依法給予行政處罰1次。
39、廣州億*消防安全檢測有限公司。因機構指派無相應資格從業(yè)人員從事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活動,被消防救援機構依法給予行政處罰1次。
40、廣東省保*消防機電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因機構轉包、分包消防技術服務項目,未設立技術負責人、未明確項目負責人,被消防救援機構依法給予行政處罰1次。
41、廣州耀*工程有限公司。因機構出具的書面結論文件未經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簽名、蓋章,或者未加蓋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印章;承接業(yè)務未依法與委托人簽訂消防技術服務合同,被消防救援機構依法給予行政處罰1次。
42、廣東馳*建設有限公司。因機構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檢測機構未按規(guī)定要求在經其維護保養(yǎng)的消防設施所在建筑的醒目位置上公示消防技術服務信息,被消防救援機構依法給予行政處罰1次。
43、廣東南*鎮(zhèn)江消防檢測有限公司。因機構未設立技術負責人、未明確項目負責人,被消防救援機構依法給予行政處罰1次。
44、廣東宏*建筑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因機構未設立技術負責人、未明確項目負責人,被消防救援機構依法給予行政處罰1次。
45、筑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廣州花都分公司。因機構不具備從業(yè)條件從事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活動,被消防救援機構依法給予行政處罰1次。
46、廣東創(chuàng)*消防機電工程有限公司。因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出具虛假文件,被消防救援機構依法給予行政處罰1次。
47、廣州杰*消防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因機構未建立或者保管消防技術服務檔案,被消防救援機構依法給予行政處罰1次。